关于公示第二批丽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的公告
责任编辑:wtgdadmin 2008-08-0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见》精神,建立健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2008年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开展了第二批丽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对全市9个县(市、区)及市直单位申报的127个项目进行了审议。经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审,拟定第二批丽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63项,现将第二批丽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从2008年8月1日起到8月15日止,公示联系部门: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社文处;受理电话:0578-2091352,传真:0578-2091360;地址:丽水市花园路1号行政中心19楼;邮政编码:323000。 公示期内,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公示联系部门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附件:第二批丽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 |